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

河北省教育厅 转发关于建设学习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30 14:52:31  点击量:

河 北 省 教 育 厅 冀教政体函〔2017〕163 号 河北省教育厅 转发关于建设学习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教育部决定在教 育系统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现将通 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取得 实效。 一要建设好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的“名师示范课堂”。各高 校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在全面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课堂的基础 上,要择优推出一大批名师示范课。每所本科高校至少建设 5 堂 “名师示范课”,每所高职高专院校至少建设 2 堂“名师示范课”。 二要建设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 各高校要以哲学、新闻传播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 民族学、历史学等为重点,建设覆盖所有哲学社会科学本科专业 - 2 - 类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色示范课堂”。 三要建设好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国家 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每所至少建设 2 堂“特色示范课 堂”,示范学校以外的中职学校,每所至少建设 1 堂“特色示范 课堂”。 四要建设好中小学校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各地中小 学校要以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为主要学科,每个地市建设 15 堂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特色示范课堂”。以语文课、历史 课为重点学科,每个地市分别建设 8 堂语文课“特色示范课堂” 和 8 堂历史课“特色示范课堂”。 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的“名师示范课堂”、哲社科优秀教师 “特色示范课堂”阶段性进展情况由各高校负责报送;中等职业 学校、中小学校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由各市教育局负责报 送。以上所有材料请在 1 月 25 日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省教育厅思政体卫艺处 李园园 

联系电话:0311-66005222

电子邮箱:s66005222@163.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 个示范课堂”的通知  

责任编辑:lzy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6-08-08 19:4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