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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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国庆期间广泛开展“升国旗、唱国歌 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7 14:52:31  点击量:

         

 

 

冀教政体函〔2017116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国庆期间广泛开展“升国旗、唱国歌 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为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68周年,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激发干部群众爱国报国情怀,省委办公厅要求国庆期间广泛开展“升国旗、唱国歌 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庆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组织“升国旗、唱国歌”活动,要在学校门口、校内主要场所等插挂国旗,营造喜迎十九大的浓厚氛围。

    二、要开展网络“升国旗、唱国歌 祖国在我心中”活动,使人人可以使用网络或手机随时随地参与。要组织签名寄语、诗歌诵谈、传唱爱国歌曲、发放国旗贴纸、快闪等群众性活动,歌颂党的丰功伟绩,礼赞祖国发展成就,在广大师生中唱响爱国主旋律。

    三、“十一”前后,各地、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国歌法》,集中阐释国歌法的重大意义、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将宣传解读国歌法与国旗法、国徽法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宣传国旗、国歌、国徽的特殊意义、深刻内涵和产生过程。

四、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发动师生参与,把各项部署落实到位。升挂国旗、奏唱国歌要严格执行《国旗法》、《国歌法》的规定,坚决做到严肃认真,防止任何不庄重的现象发生。参加升国旗、唱国歌活动要着装得体、精神饱满、肃立致敬,有仪式感和庄严感。各地各学校可邀请媒体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充分展现本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营造喜迎十九大的浓厚氛围。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请于109日前将本地、本校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发送至省教育厅思政体卫艺处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园园

联系电话:0311-66005222

电子邮箱:s66005222@163.com

 

 

                           河 北 省 教 育 厅

                               2017年9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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