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辅导教师日常管理要求(试行)
发布时间:2012-05-23 14:52:31 点击量:
一所学校能否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快速发展首要的任务是培养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是高等学校生命线的基本认识,而影响一所学校质量的一项主要因素就是师资,优秀的师资不仅是授课的教师,还要有一支能够启迪学生心灵,解除困惑、指点人生、激励学生志向的优秀政工队伍,即辅导教师队伍。因此,一个学校不仅要建立完善的文化传授体系,还要建立完备的德育教育体系。辅导教师队伍是德育体系中的主要力量。我们要培养学生成为“四会”,“五有”的人才,即成为能够“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学会共处”,成为有感恩的心,有博大胸怀,有吃苦精神,有创新意识,有创新能力的人才。这些要求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德育教育来实现的,抓好这些的重任落在辅导教师身上。为了加强辅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辅导教师的教育能力、执行能力和战斗力,增强德育效果,特制订辅导员日常管理要求。
(一)学习制度
要从国家、社会、学生三者角度出发考虑,关注学生成长成材及全面健康发展这一根本问题,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立足于学生一生发展和全面发展要求,从对学生成长和长期发展进行有效辅导角度出发,自身坚持日常的学习和积累,并乐于实践,要着力将自己塑造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即思想导师、心理导师、学业导师、生活导师、职业导师。
(二)坐班、值班制度
实行坐班制和值班住校制,周一 — 周五 每天8:30,14:00上班。周一 — 周四全天,24小时值班住校。周五晚间、周六、周日全天每院需要安排一人为本院24小时值班,值班地点在校内或燕郊区域内。如有事不能在规定时间、区域内值班,请假最多每周不超过一次;如为已婚员工,每周请假不超过2次。周五晚 — 周六、周日要保证通讯畅通,以便偶遇突发事件时能及时联系。
(三)早操值班制度
周一至周五在一年级学生中实行早操制度,时间是7:00——7:15。各学院安排辅导教师查早操,每位辅导教师所辖学生出操时须在场组织。
(四)例会制度
周一下午布置一周工作(各院组织安排,时间自定)
每月二次学习交流,内容为:
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策,学习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2)工作总结分析、案例讨论、经验交流。
(五)谈心制度
与学生面对面、一对一地交流记录下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及家庭背景、身心状况等,对存在特殊问题的学生更要重点关注实时跟踪并及时解决问题。谈心中要坚信和努力做到:“用一个关切的眼神、一句简短的问候、一点细致的关心就会改变一个学生的成长轨迹”。
(六)班会制度
每两周开一次班会,每周召开学生干部例会。搞好所管辖班级的学风建设,指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经常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水平。每位辅导教师每学期安排一次观摩班会,允许其他辅导教师老师和学生干部参观摩学习。
(七)检查制度
每周至少到学生宿舍二次,掌握宿舍学生纪律、卫生、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宿舍内违反校规校纪问题。指导学生搞好自我管理,积极开展寝室文化建设, 负责学生纪律及违纪学生处理,对不良行为进行教育和引导。深入学生课堂,每周至少听课二次,指导班委考勤,经常与任课教师沟通,及时了解并掌握学生课堂纪律及学习状况。
(八)联络制度
保持信息、通讯通畅是学生工作的重要保证。辅导教师老师必须掌握所带学生宿舍电话,学生其他联络方式,家长联络方式。定期以书信(每学期一次发家长信),E-mail、短信等形式向家长通报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辅导教师应该把自己的办公、宿舍电话及手机号、E—mail信箱告诉给学生,和学生保持联络。
(九)常规工作要求
学校召开全院性大会时,辅导员必须带好班级学生整队入场并负责学生的纪律和安全等工作;每学期组织至少1次年级会。每学期撰写真情实录和学生事务研究文章各不少于1篇。坚持每周查早操、查晚自习、查学生宿舍制度,坚持与所有学生谈心制度,坚持坐班制度。每天撰写工作日志,每次班会、听课、谈话作好记录。
(十)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为维护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确保学院的安全与稳定,提高突发事件发生的处理能力,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解决问题,特施行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首先建立完善信息员(学生宿舍长、班团干部、学生代表、学生党员及积极分子队伍),充分发挥学生作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增强“成人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稳定。再次,认识可能存在的突发事件,如:
1、违纪方面:偷盗失窃、赌博酗酒、打架斗殴、扰乱秩序、损坏公物、男女同宿、出走失踪、网络安全以及其它各类违反法规或校纪校规的行为等。
2、人身方面: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心理障碍、私会网友等。
3、生活方面:经济危机、家庭变故、情感挫折等。
4、思想方面:不利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管理的舆论导向;不利于稳定团结发展大局的言行或过激行为;收到或发现反动言论的信件、资料或可疑人物等。
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指南:
1、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向校医院求救,或如需送市区救治,就近医疗,要求事先掌握有效的交通工具联系;如遇紧急情况下,如心脏病、传染病等需及时处理和隔离治疗的疾病,需想方设法送医,同时迅速报告学院领导、学工处、校领导。
2、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向校后勤保卫处报案,保护好现场,做好紧急救治等相应工作,同时迅速报告学院领导、学工处、学院领导。
3、发生重大政治事件,迅速报告校领导、学工处、学院领导,同时尽力维持好秩序,协助做好说服工作。
4、出现重大心理问题,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学工处)求助,出现过激行为,及时劝说阻止,并妥善做好后续工作,同时迅速报告学院领导、学工处、校领导。
5、出现擅自离校一日及以上不归,迅速报告学院领导;同时提供相关线索,协助查找。以上均需及时或翌日通知学生家长。
突发事件处理责任要求:
1、组织学生、学生信息员认真学习处理指南的要求。
2、在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场或知情时都有及时上报的责任和现场予以协助处理的义务,出现知情不报或漠视不救助情况,将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3、一线处理事件人员和负责教师,要对各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内容、处理情况要形成原始记录,对擅自离校一日以上(需有对学生教育处理的结果和情况),重大心理问题、和治安、刑事事件(需有对学生教育处理的结果和情况)、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重大政治事件要在事件发生2日内还需将文字材料上报学工处。
学工处
二○一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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