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20—2021学年度河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5 14:52:31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1〕2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和名额
(一)条件
1.省级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与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7)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可优先考虑。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全部省级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3)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4)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可优先考虑。
3.省级先进班集体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2)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
(3)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宿舍情况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凡有考试违纪、作弊受到处分的学生班级不能参加评选;
(4)所属班集体在相同学段,曾在校级院级班级风采大赛获奖或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等荣誉称号优先参评。
4.其他评选条件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的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批准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名额分配
各学院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统一负责,名额分配由各学院人数所占比例结合总名额确定。具体见附件。
三、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各学院需积极组织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代表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展示汇报,以此作为加强我校德育教育的有效手段。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 评选程序
1.学院要组织好师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相关指导老师、辅导员、班主任的意见,经过全体班会推选,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候选人,被评选出的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学院再统一组织评选会,差额评选出最终结果。
2.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提名应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相关指导老师、辅导员、班主任、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统一开展评选会议进行综合考评,评选最终结果。
3.学院将评选出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最终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至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学院评选结果,进一步审核、公示(时间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将结果上报至省教育厅。
(二)评选要求
1.各院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统一组织有学生代表参加的评选会,将评选会候选人或候选班级的展示过程作为榜样引领的有效途径。各院需提前上报组织评选会时间和地点,学生处将安排相关老师参加。
2.各院负责领导要对所属学院的评选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在审批时,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标准和评选程序审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准补报。
3.各学院指派一名负责老师将申报评审表、评审工作总结报告及名册(名册excel格式,A4纸打印(书记签字)及电子版各一份;评审表原件一式两份,A4纸型正反面打印,字迹工整)于4月29日下午5点前上报学生处。
4.各学院负责老师需要提前了解评审表填写注意事项,监督所属学院学生将评审表填写规范,凡不按照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并签字、盖章的,不予评审。
5.如因本人填写不清影响评选工作的,不再进行修改,一律不予评审。名册打印过程中有异体字的,要书写清楚。
联系人:高茏 联系电话:0316-3380040。
注:学院需保存好有关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班集体的过程性评审材料(如:选票、表决意见、班主任或指导老师意见等),以待备查。
附件: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3.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4.省级三好学生名册
5.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册
6.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册
燕京理工学院学生处
附件3省三好、优秀、先进班集体表格.doc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