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理工学院 关于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打印及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0 14:52:31 点击量:
燕京理工学院
关于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打印及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工作已经进入助学贷款申请、回执打印、录入阶段,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就相关工作做出如下说明和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需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打印及录入工作,并指派一名辅导员老师负责学生助学贷款工作。
2、各学院需宣传和组织此项工作,并核实和统计本学院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并上报学生处。
二、开具高校证明的流程(6.19-7.14)
学生在办理助学贷款的过程中需要开具高校证明(包含在校证明、未获国家助学贷款及助学金证明、学校账户信息、学费住宿费信息)请到辅导员处拷贝《燕京理工学院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证明》(附1)并填写完整,以辅导员为单位上交到各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各学院收齐并整理于每周二下午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2个工作日内将盖好章的《在校证明》反馈给学院。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的流程(8.21-9.30)
1、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的流程
(1)请各位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上网查看自己的“合同状态”,只有显示“待高校录入回执”状态,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才能录入回执,如显示的仍为“待县负责人复核”状态,请同学们立即与县资助中心联系,敦促相关人员进行网上复核。
(2)请各位同学持学费收据(或注册后的学生证)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半联上交到各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注:合同书、支付宝说明等无需上交)。
2、办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打印和录入的流程
(1)请各位办理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登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合同状态”,只有显示“录入回执”状态,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才能录入回执,如显示的仍为“草签合同”等状态,请同学们立即与县资助中心联系,敦促生源地相关人员进行网上复核。
(2)请各位同学填写《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2016版)(附2)1份(如需纸质回执寄回生源地的请上交2份并做标注)。
(3)请学生持学费收据(因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录入回执主要是录入学费、住宿费金额)和填好的《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上交到各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
3、办理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流程
办理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北京市农村信用社等)的同学请持学费收据(或注册后的学生证)和《回执》上交到各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各学院收齐并整理学费收据(或注册后的学生证)、《回执》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办理入学资助项目学生报到证明的流程
请各位同学持学费收据和《入学资助项目学生报到证明》上交到各自辅导员,各学院辅导员收齐并整理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办理时间
(1)8.21-8.27期间,每天均可受理,17级新生以辅导员为单位受理,老生可个人备齐材料上交;
(2)8.28-9.30期间,以学院为单位每周二集中受理;各学院收齐并整理学费收据、贷款回执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在2个工作日内录入回执信息,并将盖好章的回执反馈给学院。
附件1:燕京理工学院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证明
附件2: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
附件3: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简要)
燕京理工学院学生处
2017年6月19日